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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赣州南康区检察院"非诉行政执行"督查服务民生发展

来源:网络 时间:2016-05-27
导读:正义网赣州5月25日电(通讯员 何龙)“如果法院在执行过程中,存在执行对象、范围、数额、执行费收取等明显错误的,请您及时向我们反映,我们将尽快启动执行监督程序”,近日,江西赣州南...

  正义网赣州5月25日电(通讯员 何龙)“如果法院在执行过程中,存在执行对象、范围、数额、执行费收取等明显错误的,请您及时向我们反映,我们将尽快启动执行监督程序”,近日,江西赣州南康区检察院出台《非诉行政执行活动专项监督实施方案》,对专项监督工作范围、内容及具体措施进行详细规定,确保工作顺利进展。

  据了解,为了监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、民生等领域的非诉行政执行问题,以依法规范非诉执行活动和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,该院成立了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。由分管民行检察科的副检察长担任小组组长,抽调民行科、侦监科、反渎局和控申科的科室负责人组成小组成员,负责专项活动的部署和实施。

  根据《方案》,该院将重点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障、食品药品安全、安全生产建设等涉民生领域,及能源、水利和林业等资源保护、开发、利用领域。确保涉及群众基本生产、生活方面和国家、社会的集体利益方面的执行工作,能够顺利进行。

  同时,在监督范围上,该院从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申请、立案、执行、执结、费用收取等方面,实行环节全程监督。对在任何一环节,不按照法律规定条件、程序或期限办理非诉执行案件的,将依法发出书面纠正通知书、专项整改报告、检察建议,帮助建立健全非诉执行工作机制。

  对监督过程中,发现的行政机关或审判机关怠于执行非诉行政案件的、收受他人财物而违反法定程序损害当事人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,将依法将案件线索移送反渎局、反贪局,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。

  据悉,该院自方案下发以来,开展专项工作调度3次,听取7家行政执法机关对非诉行政执行的汇报和建议,并要求他们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着力完善依法行政,切实保障民生民利。